首页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17年) 发布机关 农业部 效力 已失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远洋渔业船舶检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远洋渔业船舶(从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助船舶除外)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远洋渔船检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远洋渔船的检验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农业部船检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或经农业部船检局核定远洋渔船检验业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远洋渔船检验机构”)根据农业部船检局统一部署,具体实施远洋渔船检验工作。 第五条 远洋渔业企业应依法申报远洋渔船检验,对远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全面负责,履行远洋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 实施远洋渔船检验应当符合农业部行政审批有关规定。 第二章 机构人员职责 第七条 农业部船检局负责制定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制度和法定检验规则、规程等技术法规,规划设置远洋渔船境外检验工作点,为开展远洋渔船检验工作提供相应保障。 第八条 远洋渔船检验机构受农业部船检局委派,承担远洋渔船的检验申报材料审核、船舶检验、检验遗留问题整改监管、检验数据填报等工作,负责境外检验工作点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第九条 远洋渔船检验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经农业部船检局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远洋渔船检验工作。 第十条 远洋渔船检验证书由农业部船检局负责人或经负责人授权的人员负责签发。 第十一条 远洋渔业企业应当保证远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航行、作业条件,对提供的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自查报告以及检验遗留问题整改后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为检验人员开… 第十二条 远洋渔船安全设备维修、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组织实施检验 第十三条 远洋渔船在境内的检验,由远洋渔船建造或维修所在地远洋渔船检验机构负责接收检验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并经农业部审核后,由农业部船检局下达检验任务。 第十四条 远洋渔船在境外的检验,由农业部船检局指定的远洋渔船检验机构负责接收检验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并经农业部审核后,农业部船检局组织检验团组赴境外实施现… 第十五条 远洋渔船在境外的检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远洋渔业企业应根据境外检验工作点设置情况,选择具备船舶维修和检验保障条件的地方申报检验。 第十六条 远洋渔船在境外的检验由境外检验工作点检验团组和临时检验工作点检验团组完成。 第十七条 远洋渔业企业应按照发布的远洋渔船境外检验计划安排渔船按时靠港接受检验,避免随意变更检验计划。除因自然灾害、渔船及船员发生事故或他国入渔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等客观原因… 第十八条 在境内完成的检验,远洋渔船检验机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签发(署)检验证书和技术文件。在境外完成的检验,检验团组应当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境外检验工作报… 第四章 检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远洋渔船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依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规程和指南等开展远洋渔船检验工作,实施现场检验。未经现场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签发(署)检验证书。加强… 第二十条 检验人员实施现场检验前,应详细了解申报检验的远洋渔船建造、维修及停泊地情况,查阅相关检验资料,提出检验要求,并按照年度检验计划协调远洋渔业企业或船舶修造企业安排… 第二十一条 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检验人员无法前往实施现场检验时,农业部船检局可委托经认可的技术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验或承认远洋渔船营运、维修所在国(地区)政府检验机构签发… 第二十二条 船龄在5年以内的过洋性远洋渔船以及船龄在10年以内的大洋性远洋渔船的年度检验,采取审查船舶所有人提交的声明书方式实施检验。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船检局对远洋渔船境外现场检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现场检验的监督管理要求由农业部船检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检验方式和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规定的展期检验情况时,检验人员通过确认规定的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签发(署)检验证书,检验人… 第二十五条 检验人员在检验中发现涉及船舶航行、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应当书面告知远洋渔业企业并要求其立刻整改。 第二十六条 远洋渔船检验、发证及其监督管理应纳入全国渔船管理系统管理。检验证书的种类、样式及用纸由农业部船检局统一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 第二十七条 远洋渔船检验机构应遵守渔船检验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有关检验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远洋渔业企业、技术检测机构以及远洋渔船检验机构、技术检验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27日起施行。 附件: 现行境外检验工作点布局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略,详情请登录农业部网站) 相关版本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17)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