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农业部船检局负责制定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制度和法定检验规则、规程等技术法规,规划设置远洋渔船境外检验工作点,为开展远洋渔船检验工作提供相应保障。
农业部船检局根据远洋渔船数量及其在境外维修、靠港、检验保障条件等情况设置境外检验工作点(现行境外检验工作点布局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见附件),并在境外开展远洋渔船检验工作。
农业部船检局根据远洋渔船数量及其在境外维修、靠港、检验保障条件等情况设置境外检验工作点(现行境外检验工作点布局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见附件),并在境外开展远洋渔船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