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500

500 万股且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应当在次一交

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

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个交易日的起算时点起连

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 A 股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

成交量达到500万股以上或者 B股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

累计成交量达到 100 万股以上,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