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4.7

9.4.7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4.1条第(三)项、第(四)

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

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改正的,应

当及时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