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六)

(六)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

市条件。

公司按照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披

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

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