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4.5

9.4.5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4.1条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

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