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2.3

9.2.3 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

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