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4.11

9.4.11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9.4.1条第(七)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分阶段及时披露法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等重整事项

的进展,并提示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