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3.7
9.3.7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
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
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
示指标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
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
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