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五)

(五) 本所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

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第(三)项至第(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