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7.8

9.7.8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终止上市申请文件后五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

公司未能按本节的要求提供申请文件的,本所不受理其股票

终止上市申请。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关于是否受理其终止上市申请的决定

后,及时披露决定的有关情况并提示其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