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第四章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 上市公司应当健全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 4.1.2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 4.1.3 上市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4.1.4 上市公司应当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承担 4.1.5 上市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 第二节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4.2.1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应当符合 4.2.2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4.2.3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4.2.4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 4.2.5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 4.2.6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上市公司股东 4.2.7 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依法依规提出临时提案的,召 4.2.8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披露股东大会决 4.2.9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2.10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 4.2.11 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和公司 4.2.12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 4.2.13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所有关 4.2.14 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和公司 4.2.15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正常召开、 第三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3.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 4.3.2 上市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以在任 4.3.3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四) 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限计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 (一) 项、第(二)项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 4.3.4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 4.3.5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一)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 (三)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四)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五)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事务,原则上 (六) 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 (七) 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经营、财务报告和有关公司 (八) 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或者潜在关联人占用资金 (九) 认真阅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财务会计报告是否 (十) 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 (十一) 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要求 4.3.6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公司 4.3.7 上市公司在披露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4.3.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 4.3.9 上市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4.3.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 (一) 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二)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 (三)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 4.4.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 (四)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 (五) 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 (六) 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七)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规 (八)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 法律法规、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4.4.3 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4.4.4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三) 本公司现任监事; (四) 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4.4.5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 4.4.6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 4.4.7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 4.4.8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 (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 (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 4.4.9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 4.4.10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自事 (一) 出现本规则第4.4.4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 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 (四) 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 4.4.11 上市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 第五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5.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 4.5.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首次公 4.5.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 (二)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 (三) 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 (四)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 (五) 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六) 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 (七)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 (八) 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九)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十)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存在控股股东或者控 4.5.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 (一) 所持公司股份涉及本规则第7.7.8条所列的事项; (二)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公司相 (三) 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业务 (四) 因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者解散程序; (五) 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传闻,对上市公司 (六) 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4.5.5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结合自身履约 4.5.6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依规行使 4.5.7 上市公司披露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 3.4.13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