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4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4.4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4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4.3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