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2.3

4.2.3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股东大会通知期限,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

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

的具体内容。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

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决策所需的资料,应当

在不晚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