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2.14

4.2.14 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召集、召开监事会,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

本所。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本所要求提供监事

会会议记录的,公司应当按本所要求提供。

公司依据本所有关规定披露监事会决议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应当包括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

方式、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情况、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以

及有关监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

成的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