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2.15
4.2.15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正常召开、
在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立即向
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
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及律师出具的专
项法律意见书。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秩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在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立即向
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
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及律师出具的专
项法律意见书。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秩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