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3.10

4.3.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和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

者监事会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