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五)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五)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事务,原则上 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 选择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