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9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4.9 2. 2.6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9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 无故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 向本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三) 目录 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