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5.6
4.5.6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依规行使
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
份,规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相关
控制安排及解除机制。
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
董事的提名任免、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
或者约定等情况,真实、客观、审慎地认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无
正当、合理理由不得认定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