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4.3.7

4.3.7 上市公司在披露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本所。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

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对于本所提出异

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不得将其选举为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