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 195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