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并有利于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引用法条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零二條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