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 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