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