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加强新闻出版统计管理,保障新闻出版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和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从事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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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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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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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9年)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1年)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2024年)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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