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章 奖励与罚则 第三十三条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奖励与罚则 第三十三条 利用新闻出版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本办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利用新闻出版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