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 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2025年) 发布机关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规范租仓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 第二条 租仓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是指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收储主体(以下简称收储主体)及其下属企业在本区域内自有仓容不能满足需要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完成国家宏观调控任务,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政策性粮食是指粮权属于国务院的政策性粮食(含油),包括最低收购价粮食及国家允许租仓收储的其他政策性粮食。 第四条 收储主体及其下属企业可作为承租企业,承租企业需为独立法人。 第五条 收储主体要加强对租仓库点的统一审核、统一管理,严格内控制度,将租用库点视同自有仓容库点管理,对租仓收储粮食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开展租仓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活动时,承租企业应当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优先采用整体仓储设施租赁、5年以上长期租赁等方式,优先选择库容规模大、有标准仓房的租用库点。不… 第七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监管租仓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行为。 第二章 库点条件和审核确认流程 第八条 出租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九条 最低收购价粮食租用库点的确认流程: 第十条 其他国家政策性粮食租用库点的确认流程,可由收储主体参照最低收购价粮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管理和租仓费用 第十一条 收储主体应当加强政策性粮食仓储设施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管理,细化租仓流程和管理制度,拟订租赁合同样本,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要求,明确承租企业与出租企业… 第十二条 承租企业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仓储设施供求情况等,合理确定仓储设施租赁费用标准。 第十三条 租仓收购启动前,承租企业与出租企业(单位)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出租仓储设施为国有仓储设施的,出租企业(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向仓储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第十四条 承租企业、出租企业(单位)出现违约的,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方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出现纠纷的,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承租企业负责租用库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全环节的日常管理,统计报送以及收储资料凭证保管等工作,不得假租仓真委托。 第十六条 出租企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主动或者配合承租企业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仓储设施的维护,积极履行维修义务,在租赁期… 第十七条 承租企业应当确保派驻人员数量与承储任务量相匹配,向每个租用库点派驻不少于2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发放工资且缴纳社保的职工,收购期间负责检验检斤、票据复核、粮款… 第十八条 对租赁部分仓房的库点,承租企业应当根据租赁库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其他仓房进行物理隔离;确实无法进行物理隔离的,可通过移动栏杆、警示标识等措施加强管理,不得用出租… 第十九条 收储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存在租仓的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租仓库点进入和退出机制等。发现出租企业(单位)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或者存在盗卖国… 第二十条 国家政策性粮食入仓储存后,承租企业应当采取悬挂、喷涂醒目标识等措施公示粮权。 第二十一条 收储主体应当明确信息化管理要求,将租用库点纳入信息化管理范围。承租企业租用库点的粮情、出入库检斤、质量检验、财务等全环节、全流程相关数据、视频要与收储主体的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三条 收储主体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垂直管理局依职责责令整改,采取提示函、约谈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并对直接… 第二十四条 承租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垂直管理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整改,采取提示函、约谈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五条 出租企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垂直管理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整改,采取提示函、约谈等监管措施;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6日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的《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粮检〔2016… 相关版本 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2015) 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2025) 国家粮食局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2016) 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