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五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五节 第五节 审定类运行要求 第92.673条 运行人基本运行责任 第92.675条 安全管理制度 第92.677条 安全关键服务 第92.679条 指挥和控制链路(C2链路) 第92.681条 遥控站安全运行 第92.683条 仪表、设备和飞行文件 第92.685条 飞行机组成员要求 第92.687条 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92.689条 国际运行要求 第92.691条 管理人员要求 第92.693条 运行手册要求 第92.695条 飞行运行实施要求 第92.697条 指挥和控制链路(C2链路)运行管理 第92.699条 协议服务及持续符合性要求 第92.701条 特殊运行要求 第92.703条 性能使用和重量限制 第92.705条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第92.707条 维修管理体系 第92.709条 手册和记录 M章 法律责任 第92.1001条 违反适航管理的处罚 第92.1003条 违反登记管理的处罚 第92.1005条 违反证照管理的处罚 第92.1007条 欺骗、贿赂取得许可的处罚 第92.1009条 违反运行规定的处罚 第92.1011条 违反经营规定的处罚 第92.1013条 涉及酒精或药物的违禁行为的处罚 第92.1015条 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 第92.1017条 受到刑事处罚后执照的处理 第92.1019条 信用管理 第92.1021条 经营评价 N章 附则 第92.1101条 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要求 第92.1103条 施行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2.671条 目录 第92.6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