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79条
第92.679条 指挥和控制链路(C2链路)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挥和控制链路(C2链路)应当符合与运行相适合的通信业务处理时间、连续性、可用性和完好性要求。
运行人应当使用符合局方要求的服务水平协议,对其直接控制的C2链路,或者C2链路通信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管理。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挥和控制链路(C2链路)应当符合与运行相适合的通信业务处理时间、连续性、可用性和完好性要求。
运行人应当使用符合局方要求的服务水平协议,对其直接控制的C2链路,或者C2链路通信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