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95条
第92.695条 飞行运行实施要求
运行人应当按照局方要求,制定飞行运行实施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设施符合性、检查单使用、最低飞行高度配备、适用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仪表飞行程序、运行飞行计划、气象条件限制、能量源要求、飞行机组指派、疲劳管理等。
运行人应当按照局方要求,制定飞行运行实施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设施符合性、检查单使用、最低飞行高度配备、适用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仪表飞行程序、运行飞行计划、气象条件限制、能量源要求、飞行机组指派、疲劳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