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02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修正)
为了依法正确审理海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以及海事审判的实践,对人民法院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