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海事强制令由海事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海事强制令的,海事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