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三、 关于海事强制令 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四十三条 三、 关于海事强制令 第四十三条 海事强制令由海事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海事强制令的,海事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