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三、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 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实施指南(试行)(环经〔1996〕409号) (二) 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环发〔2001〕111号) (三) 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 (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1号) (五)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环办〔2007〕39号) (六)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07〕53号) (七) 关于在役核电厂试用核电厂性能安全指标的函(国核安函〔2008〕11号) (八) 关于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158号) (九)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保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环科函〔2010〕1号) (十) 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140号) (十一) 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环发〔2010〕82号) (十二)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 (十三) 关于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检查的通知(环办〔2010〕158号) (十四)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十五) 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4号) (十六)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十七) 关于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437号) (十八)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环办〔2012〕154号) (十九) 关于加强主要添汞产品及相关添汞原料生产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119号) (二十)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419号) (二十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环办函〔2015〕370号) (二十二) 关于开展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发〔2015〕131号) (二十三)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 (二十四) 关于有效期届满环评机构申请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1705号) (二十五) 关于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车辆标准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1322号) (二十六) 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37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