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三)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二十三)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三)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 引用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 (二十二)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