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二十)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419号)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