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二) 2. 将全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 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环发〔2001〕111号) 引用法条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0)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