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发布机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