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