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