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