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发布机关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完善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监测体系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监测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有效保障公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