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3. 3. 各级监测机构应按照《办法》和《指南》的要求,规范日常监测工作,积极探索监测工作方法和模式,完善各项监测工作制度。要通过日常监测和再评价发现产品风险信号,以重点监测为抓手,评价和控制产品风险,建立重点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监测工作机制。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