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1. 1. 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核心,逐步健全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管理制度,选择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建立监测哨点,推进哨点监测模式。对哨点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零报告”制度,落实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