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2018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15年1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8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