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发布机关 发展改革委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专项覆盖范围包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中央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简化表述,以下所列省级…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编制《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等… 第二章 支持标准 第五条 本专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资金。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对于安排中央单位项目,根据项目单… 第七条 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落实的卫生健康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相关建设规… 第三章 计划申报 第八条 有关中央单位,各地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专项建设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储备库,并及… 第九条 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条 有关中央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单位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地区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有关中央单位、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各自申报项目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根据中央投资安排要求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因素法测算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政策措施和实际项目申报情况,商有关单位确定安排中央单位、各地区年度中央投资额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中央单位项目的投资… 第十三条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有关中央单位、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于国家已经明确具体项目的投资计划,有关中央单位、省级发…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年度投资规模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计划执行进展情… 第十五条 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按照投资计划调整、存量资金调整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用于符合专项建设规划要求的其他项目。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 第十七条 有关中央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商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要纳入财政或财政委托的部门专门账户储存、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采取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下达投资计…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或工程管理单位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中医药、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有关中央单位以及各地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由有关项目单位于每月10日前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单位将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的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并将监督检查和… 第二十二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并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修订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规〔2019〕257号)同时废止。 相关版本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