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5年)
发布机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