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5年)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国际中文教育应当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