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05年)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04年)
-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01年)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23年)
-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四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
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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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7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