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口、出口及过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下简称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作饲料用途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
药物饲料添加剂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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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2021年)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医保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18年)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
-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
-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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